公民抗命
Civil Disobedience

Henry David Thoreau (美) 著
廉萍 譯

《公民抗命》,原題為「對市政府的抵抗」(Resistance to Civil Government),發表於1848年的演講,翌年收於《 人類學論文集》。本文抄錄自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5年9月出版之中文譯本,如對本文轉載權有任何疑問,可直接聯絡抄錄者,謝謝。

我由衷贊同這句格言── "最好的政府是管理最少的政府";我希望看到這個警句迅速而系統地得到實施。我相信,實施後,其最終結果將是── "最好的政府是根本不進行管理的政府",而且,當人們準備好之後,這樣的政府就是他們希望擁有的政府。政府充其量不過是一種權宜之計,而大部份政府,有時所有的政府卻都是不得計的。反對設置常備軍的呼聲日益高漲強烈,必將佔據主導地位,而且最終可能發展為反對常設政府。常備軍不過是常設政府的一個分支力量。政府本身也只不過是人民選擇用來行使他們意志的一種模式,同樣地,在人民還沒有來得及通過它進行運作之前,它也很可能被濫用或誤用。眼下的墨西哥戰爭就是例子,它正是少數幾個人將常設政府當作私人工具的結果,因為,從一開始,人民就不同意採取這種措施。

眼下的這個美國政府──它不過是一種傳統,儘管歷史還不久,但卻竭力使自己原封不動地屆屆相傳,可是每屆都喪失一些自身的廉潔正直。它的生機和魄力還頂不上一個活人,因為單個個人就能隨心所欲地擺佈它。對於人民來說,政府只是一支木頭槍。不過,儘管如此,它卻仍然必不可少,因為人們需要某種複雜機器之類的玩意兒,需要聽它發出的喧囂,藉此滿足他們對政府之理念的要求。因此,政府的存在表明,為了人民自身的利益,可以如何成功地利用、欺騙人民,甚至可以使人民自我利用、自我欺騙。我們大家都必須承認,這真了不起。不過,這種政府從未主動地促進過任何事業,而只是欣然地超脫其外。它不曾捍衛國家的自由。它不曾解決西部問題。它不曾致力教育。目前所有的成就全都是由美國人民的傳統性格完成的,而且,假如政府不曾從中作梗的話,本來還會取得更大的成就。因為政府是一種權宜之計,通過它人們樂得互不打擾;而且,如上所述,最便利的政府也就是被管理的人民最不被打擾的政府。商業和貿易除非是用印度橡膠製成,否則絕不可能躍過立法者們沒完沒了地設下的障礙;倘若完全以立法者們行動的效果,而不是僅僅地以他們行動的意圖來評價的話,那麼他們就應當被視作在鐵路上設置路障的搗亂者,並受到相應的懲罰。

但是,現實地說,作為一個公民,我不像是那些自稱是無政府主義者的人,我所要求的不是立即取消政府,而是立即擁有一個更好的政府。謁每一個人都表明,可以贏得他的尊敬的是什麼樣的政府,這樣,也就為擁有這種政府邁出了一步。

 

 

歸根結底,當權力掌握在人民手中時,多數派將有權統治,而且這統治將長期持續,其實際原因不是因為他們可能是正義的,也不是因為少數派認為這樣最公正,而是因為他們在物質上最強大。但是,一個由多數派決定所有事項的政府,是不可能建立在正義的基礎之上的,即使人們對此表示理解也辦不到。難道不可能有這樣一種政府嗎?──對公正與謬誤真正作出決定的不是多數派,而是良知;多數派僅僅針對那些可以運用便利法則解決的問題做出決定。難道公民必須,哪怕只是暫時地或最低限度地,使自己的良知屈從於立法者嗎?那麼,為什麼每個人還要有良知呢?我認為,我們首先是人,然後才是受統治的臣民。培養人們像尊重正義一樣尊重法律是不可取的。我有權承擔的唯一義務是,不論何時都只做我認為是正義的事情。人們常說,當局沒有良知,而有良知的人組成的當局不失為有良知的當局。法律無法賦予哪怕一點點的正義;而且由於人們對法律的尊重,善意也會日漸變成非正義的工具。對法律不適當的尊重,會導致一個自然而普遍的結果,那便是:你會看見一整隊的士兵,團長,統帥,二等兵,火藥手等等,浩浩蕩蕩,翻山越嶺,跋山涉水,奔赴戰場,而這一切都違背了他們的意願──不,違背了他們的理性與良知,這使得行軍成為良心難安的艱苦跋涉。毫無疑問,他們的處境糟糕透頂;但他們逆來順受,息事寧人。那,他們算是什麼?是人?這是服務於那些寡廉鮮恥的掌權者的小型移動堡壘和彈藥庫,以血肉之軀為冰冷機器!

那麼一個人應當如何對待當今的美國政府呢?我的回答是,與它發生聯繫是一種恥辱。我絕對不能認可,作為我的政府的政治組織,同時是一個奴隸政府。

人人都認可革命的權利,亦即當政府的暴政或低效令人無法忍受時,人們有權拒絕向其效忠,並進行抵制。但是,幾乎所有人都說,現在的情況不至於此。他們認為,1775年革命時的情況才是如此。如果有人對我說,這個政府很糟糕,它對運抵口岸的某些外國商品課稅,我極有可能會無動於衷,因為沒有這些外國貨,我照樣過得很好。所有的機器都免不了產生摩擦,但是它帶來的好處也許可以抵消弊端。不管怎樣說,對此大驚小怪是大錯特錯的。可是,如果摩擦控制了整個機器,並進行有組織的欺壓與掠奪,那麼,就讓我們扔掉這部機器吧。換句話說,如果在一個號稱自由的庇護所的國家裡,它的六分之一人口是奴隸,如果整個國家被外國軍隊不公正地侵犯和征服,並被置於軍管之下,那麼,我認為,正直的人們奮起反抗、發動革命就為時不遠了。使這個任務變得更為緊迫的是,被侵犯的國家不是我們,實際上,我們正是那侵入別國的軍隊。

然而很明顯,培利從未思考過如下情形,即某一個人或者一批人,不論代價如何,必得按正義行事,此時, "權宜之計" 原則就未必適用。如果我曾違背正義從一個快要淹死的人手裡把木板奪走,那麼,我必須歸還給他,即便這樣我自己會被淹死。根據培利的理論,這樣的做法未免相當"不識時務"。但是在這種情形中,那個試圖活命的人就會丟了性命。這種 "不識時務" 的人,必然會反對奴隸制,反對向墨西哥開戰,哪怕以生命為代價也在所不惜。

 

 

在實踐中,各州都贊同培利的理論;然而又有誰想過,在眼下的危機中,馬薩諸塞州到底應該如何去做?

國中有娼女,
身著金縷衣。
裙裾飄若仙,
靈魂惹塵滓。

事實上,反對馬薩諸塞州改革的 人不是南方成千上萬的政客,而是這裡成千上萬的商人和農場主,他們更感興趣的是商業和農業,遠甚他們身為人類這一事實。無論代價如何,他們都不打算公正對待奴隸和墨西哥。我與之爭論的敵人,並非遠在天邊,而就在我們周圍。他們與遠方的敵人合作,言聽計從。如果不是這些人,遠方的敵人無法為害。我們習慣說,廣大群眾還沒有做好準備。可是改善這種情況的過程是緩慢的,因為這些少數人實質上並非遠比多數人高明或優秀。在某處樹立某種絕對的善,比讓許多人都像你一樣好更重要。因為絕對的善會像酵母菌一樣影響、改變整體。成千上萬人持反對奴隸制度、反對戰爭的觀點,但實際上並未採取任何實際行動來制止它們。他們自稱是華盛頓和富蘭克林的子孫,卻兩手插在褲兜裡閑坐著,聲稱不知該做什麼而無所事事。他們更重視自由貿易,而非自由本身。晚飯後,他們平靜地閱讀市價表和墨西哥的最新報導,也許,讀著讀著便睡著了......

所有的投票都不過是一種遊戲,就像跳棋或者十五子棋,加入了些許道德色彩,玩法可以分出正確和錯誤,牽涉到一些道德問題;而且自然帶有賭博意味。選民的品質當然不會用來賭博。我投下一票,或許是投給了我認為是正確的一方;但是我並不特別關心,這正確的一方是否能贏。我更傾向於少數服從多數。因此,投票的職責,從來都不會超越 "便利" 的界限。即便是為正確的一方投下一票,實際上也相當於無所作為。它只是溫和地向人們表明你的願望,表明你認為它才該勝出。聰明人如果希望正確的一方獲勝,不會讓它坐等機會垂青,也不會指望多數的力量。大眾的行為幾乎沒有什麼價值可言。有朝一日,如果多數人終於肯要投票支持廢除奴隸制,那麼可能會是因為他們對奴隸制已經毫無興趣,也可能是因為幾乎沒有剩下什麼奴隸制留待他們投票廢除而已。到那時,他們會是唯一的奴隸。唯有通過投票維護自己自由的人,唯有他的投票,才能促進對奴隸制的廢除。

誠然,全心全意投身於消除世間所有──甚至罪大惡極的不公正,並不是一個人必須盡到的義務;他仍然可以適當地關心別的事來充實自己的生活;但是至少,他有義務不參與這些不公正,而且,如果無暇進一步思考,就決不給予它實際的支持。如果我本人要投身於某項事業或規劃,我首先必須考慮清楚,我在追求時不會增加別人的負擔。我必須首先獲得他的容忍,使他也能夠追求他的事業。必須要考慮清楚,我們之間到底有多少矛盾可以容忍。我曾聽到有些同鄉講, "我這是等到他們向我下令,讓我幫著鎮壓造反,或者遠征墨西哥的時候──再來考慮我該不該去吧。" 不過正是這些人,每人都已經直接地用他的的忠誠,而且間接地,至少用他們的金錢,提供了代替品。拒絕參加這場非正義戰爭的士兵,獲得了那些不拒絕支持非正義政府──正是它發動了這場戰爭──的人們的喝采,獲得了那些漠視自己的行為與權威的人們的喝采。就好比一個國家為了表示悔罪,只是在犯罪後顧人來鞭打自己,而不肯將這重罪行停止片刻。因此,打著秩序及市民政府的旗號,我們所有人全都被迫臣服和支持我們自己的自私。第一次犯了罪會羞愧難當,以後就會變得越來越無動於衷;不道德的行為會漸漸轉變為,比如說,無視道德,這是我們曾經經歷的生活中並非完全多餘的組成部分。

 

按照原則做事,理解並躬行正確的事情,將會大大改變事物及其關係;從根本上講,這就是革命,而非完全與現存的一切保持一致。它不僅會分離州與教會,還會分離家庭;或者說,它將分離個人──將其惡行從神聖當中分離開來。

不公正的法律仍然存在:我們是心甘情願地服從這些法律,還是努力去修正它們、然後服從它們,直至我們取得成功呢?還是立刻粉碎它們呢?在當前這種政府統治下,人們普遍認為應該等待,直到說服大多數人去改變它們。人們認為,如果他們抵制,補救措施造成凡的後果可能比原來的謬誤更糟糕。不過,如果補救措施造成的後果真的比原來的謬誤更糟糕,那也是政府的過錯。是政府使其變得更糟糕。為什麼政府不能善於預見並應對改革呢?為什麼政府不珍惜重視少數派的智慧呢?為什麼政府不見棺材不落淚呢?為什麼政府不鼓勵老百姓保持警覺,積極為政府指出錯誤,從而避免犯更多錯誤呢?為什麼政府總是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把哥白尼和路德逐出教會,並指責華盛頓和富蘭克林是叛亂分子呢?

至於採納州政府業已提出的補救謬誤的方法,我聞所未聞。那些方法耗費時日,在人們的有生之年未必奏效。我還有別的事要幹。我來到這個世界,主要不是為了把它變成一個適於生活的安樂窩,而是要學會隨遇而安。一個人不可能每件事都去做,但是可以做某些事。正因為他不能樣樣都做,所以他也不一定非做什麼錯事。州長和議員們用不著向我請願,我也犯不著向他們請願。如果他們不接受我的請願,那麼我該怎麼辦呢?但是如果事到如此,州政府也就是自絕其路:它的憲法本身就是一個謬誤。這種說法似乎顯得粗暴、頑固和不容調和;但是,只有那些能夠欣賞或者接受它的人,才會最溫和、最體貼地對待它。所有的進步都是如此,正如出生和死亡,都會給身體帶來陣痛和顫慄。

我可以毫不猶豫地說,凡是自稱廢奴主義者的人都必須立刻撤回對馬薩諸塞州政府的人力和財力(稅務)的支持,不必等到廢奴主義者在政府中形成多數,不必等到他們努力使正義通過他們佔了上風才動手。我認為,如果有上帝站在他們一邊,就足夠了,此外無須他求。而且,任何人只要比他的鄰居更正義一些,就已經構成了單個人的優勢。

我非常清楚,在馬薩諸塞州,只要有一千個人,一百個人,甚至只要有十個我叫得上名字的人──只要有十個正直的人──不,只要有一個正直的人,能夠停止蓄奴,以實際行動脫離他的奴隸主同夥,並因此被關進縣立監獄,那麼,就能在美國廢除奴隸制度。事情的開端看起來可能實在微不足道,但還沒有關係:因為只要一次做得到,便會有人一直做下去。

在一個存在非法監禁的政府統治之下,正義之士的真正棲身之地也就是監獄。今日的馬薩諸塞州,為追求自由和奮發圖強之士提供的妥當處所,也是唯一妥當的處所,就是監獄。在獄中,他們為州政府的所作所為而煩惱,被禁錮在政治生活之外,因為他們的原則已經給政府帶來麻煩。正是在監獄,逃亡的奴隸,被假釋的墨西哥囚犯和為自己種族的惡名做辯護的印第安人可以找到他們,在那個與世隔絕,但卻更自由、更尊嚴的地方找到他們。那是州政府安置不肯順從的叛逆者的地方,是蓄奴制州裡一個自由人唯一能夠驕傲地居住的地方。如果有人以為他們的影響會在監獄裡喪失,他們的呼聲不再能折磨政府的耳朵,在四壁之內他們無法再與政府為敵的話,那麼他們就錯了。他們不知道,真理要比謬誤強大得多,而一位對非正義有了一點親身體驗的人,在與非正義鬥爭時會更加雄辯更加有力。投下你的一票,那不僅僅是一張紙條,而是你的全部影響。當少數服從多數;但是當少數傾注全力進行抗爭時,便不可抗拒。或者把所有正直的人都投入監獄,或者放棄戰爭和奴隸制度,如果要讓州政府在這二者之間選擇的話,它會毫不猶豫。如果今年有一千人不納稅,這不是暴力、血腥的舉措,就像納稅不是暴力血腥的舉措一樣,不會引起政府施展暴力,讓無辜的人流血。事實上,這是和平革命的定義,如果和平革命可能存在的話。如果稅務官或其他政府官員問我,正如有位官員曾經問我的那樣, "可是我該怎麼做呢?" 我的回答是, "如果你真的希望能做點什麼的話,那你就辭職吧。" 如果臣民拒絕效忠,官員辭職,那麼革命就算成功了。即使這會導致流血,難道良知受傷就不流血?從良知的傷口中流出的是人的氣概和永生,這將使他永世陷於死亡。此時此刻,我就看到這種血在流淌......

可以斷言,金錢愈多,美德便愈少;因為金錢側身於人與他的目標之間,是他目標獲得實現的手段;而且很明顯,獲取金錢也算不上什麼偉大的美德。它消除了一些若他缺乏金錢便不得不回答的問題;它提出的唯一新問題,既棘手又多餘,這就是如何去花錢。於是,他腳下的道德根基便遭到了鏟除。生活的機會在減少,同時我們所謂的 "手段" 卻在相應增加。一個人有了錢,他能替自己的文化做的最好的事情,便是努力實現他捱窮時所懷的計劃。

在我同我最自由的鄰居交談的時候,我發現,不管他們如何談論這一問題的重要和嚴肅,不管他們如何關注安定繁榮,歸根結底,就是他們不能沒有現存政府的保護,他們生怕不服從政府會給他們的財產與家庭帶來不良後果。對我自己來說,我並不覺得我要永遠靠著國家來保護。然而,如果在國家把稅單交給我時我否認了它的權威,它馬上便會奪走並浪費我的全部財產,還要無休無止地騷擾我和我的孩子。這實在惡劣。這會使人無法誠實地生活,同時從外在方面講,也無法舒適地生活。積累財富再沒有什麼價值;它終歸會被別人拿走。你只能租住或蟄居在某個地方,種一點點莊稼,然後迅速吃光。你必須保存體力,睡覺時也要警覺,隨時準備跳起來逃跑,決不惹是生非。即使在土耳其,一個人都有可能發家致富,只要他在所有方面都做土耳其政府的好臣民。孔子說得好: "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沒錯:只要我還不指望在什麼遠方的南方港口,我的自由遭遇危險時,能得到馬薩諸塞州的保護,只要我還不指望單靠和平的勞作,攢起一大筆家庭財產,我便能拒絕對馬薩諸塞州的忠誠,拒絕她對我的財產和生命擁有的權力。對我而言,因不服從州政府而受刑罰給我帶來的損失,總歸智比服從它來得更少。我覺得,若是服從了它,我便會損失更多。

 

因此,州政府從未打算正視一個人的智慧或道德觀念,而僅僅著眼於他的軀體和感官。它不是以優越的智慧或誠實,而是以優越的體力來武裝自己。我不是天生受奴役的。我要按照我自己的方式來呼吸。讓我們來看看誰是最強者。大眾能具有什麼樣的力量呢?他們只能強迫我,而我只聽命於道德法則。他們強迫我成為像他們那樣的人。我還不曾聽說過,有人被眾人逼迫過這樣或那樣的生活。那將會是什麼樣的生活呢?當我遇到這樣一個政府,它對我說: "拿錢來,否則就要你的命!" 我為什麼要忙著給它錢呢?那政府可能處境艱難,而且不知所措:我愛莫能助。它必須像我一樣,自己想辦法。為它哭哭啼啼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我的職責不是讓社會這台機器運轉良好。我不是工程師的兒子。我認為,當一顆橡果和一顆栗子一起從樹上掉下來時,並中一顆不會稍作停留謙讓對方,而是彼此遵從自己的法則,盡可能地發芽,生長,茂盛,直到其中的一棵遮蔽壓倒另一棵,並且毀掉它。植物如果不能按自己的天性生長,就會死亡;人也一樣......

睡在監獄裡的這一夜,我彷彿在遙遠的異國他鄉旅行,因為那是我從未經歷過的。我彷彿以前從未聽到過市政廳的鐘聲,從未聽到過鄉村夜晚的聲音;因為我們睡覺時開著窗子,窗外就是鐵欄杆。我彷彿看見我的故鄉沐浴在中世紀的光線之下,我們的康科德河也變成了萊茵河的溪流,眼前浮現出騎士與城堡。街上傳來的聲音,變成了古老的中世紀歐洲城市公民的聲音。我無意間成了鄰近廚房中所有嘈雜事項的觀眾和聽眾──對我而言,這是全新而罕見的經歷。這是我對自己故鄉的近距離審視。我簡直進入了它的內部。我以前從未看見過它的制度。這是它的一種特別的制度;因為它是一個郡的首府。我開始領會到,它的居民關心的是什麼......

當我離開監獄時──因為有人進行了干預並代付了稅款──我並沒覺得大家有什麼變化,比如從年輕人一下子變成步履蹣跚、頭髮花白的老人;但是這個小鎮,這個州,這個國家,在我眼裡卻大為改觀,而且比僅僅由時間造成的變化大出許多。我看出,我所居住的這個州發生的變化尤其大。我看出,能在多大程度上把身邊的人當作好鄰居與好朋友來表示信任,看出他們的友誼不過是六月天,孩兒臉;看出他們並非真的想力行正義;看出他們的偏見與迷信,竟使他們像中國人或馬來人一樣,和我屬於完全不同的種族;看出他們為了規避風險,甚至規避財產的風險,不惜犧牲人格;看出他們並不怎樣高尚,不過像盜賊對待他們一樣來對待盜賊,希望靠表面的儀式和幾聲祈禱,靠不時在筆直卻無用的路上走上幾次,來拯救他們的靈魂。這樣評價我的鄰居或許有些刻薄;因為我相信,他們中間許多人還沒有注意到,在他們的村子裡竟然有監獄這樣的機構。

以前我們的村裡有種習慣,當一個貧窮的欠債者出獄時,他的熟人們用這種方式來向他敬禮,從交叉手指的指縫之間向他瞧,表示透過監獄窗戶的鐵欄杆看望他,問一聲: "你還好嗎?" 我的鄰居們沒有這樣向我敬禮,而曷先看看我,再互相遞個眼色,彷彿我剛做了次長途旅行回來。我被捕時正去一家鞋店取一隻修好的鞋。第二天早晨我出獄時,辦完了手續,穿上修好的鞋,加入一群收越橘的人們,他們不耐煩地聽我指點路徑;過了半小時──馬很快就套好了──就來到兩里開外的越橘地裡,它位於我們這裡最高的山峰之上,在這裡,再也看不見州政府啦。

這就是 "我的監獄生活" 的全部。

 

我從來不拒絕交納高速公路稅,因為我真的想做個好鄰居,而不是好臣民;至於維持學校,眼下我正盡力讓鄉鄰們受到教育。稅單上沒什麼特別項目能令我拒付。我只想拒絕效忠於州政府,只想有效地退出並遠離它。即使能夠做到,我也不想追問我的錢的去向,是買了個人,還是買了一支用來射殺人的步槍──錢是清白無辜的──我關心追問的只是,我的效忠有什麼果效。實際上,我以我自己的方式,無聲地宣佈了同州政府的戰爭,雖然我仍像通常的情形一樣,將盡我所能地對其進行利用並獲益。

如果其他人出於對州政府的同情,替我付了本來要我付的稅款,他們只是做了他們自己在這種情況下已經做過的事,或者甚至助長了不公正,使其超越了州政府要求的程度。如果他們納稅是出於對被要求納稅的那個人的關心,要保護他的財產,防止他被關進監獄,這種關心也是錯誤的,因為他們沒有足夠明智地考慮到,他們聽任自己的私人感情已經給公共利益帶來了何等的影響。

因此,這就是我眼下的立場。不過在這種場合,人總不能過於提防,以免因為固執或者對人們意見的不當看法,而使自己的行為出現偏差。他得讓自己的几為發乎內心,合乎時宜。

從較低層次的角度看,憲法儘管有種種不盡如人意,但還是非常好的;法律和法庭是非常令人尊敬的,甚至這個州政府和這個美國政府在許多方面也是非常令人敬佩、非常難得可貴、令人感激的,對此許多人已經不惜篇幅盡情描述過了。但是,如果從稍高層次的角度看,它們就正是我所描繪的那個樣子。如果從更高或最高層次的角度看,那麼有誰會說它們是什麼東西,或者會認為它們還配讓人正眼相看,或者值得人們考慮呢?

不過,政府並不太關心我,我也盡可能不考慮它。我不常生活在政府之下,我甚至不常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如果一個人思想自由,幻想自由,想像自由──對他來說,種種不自由絕不可能長期存在──愚蠢的統治者或改良者們就不可能徹底打斷他......

我知道大多數人不像我這樣想;不過那些終身致力於研究此類問題的人們,也像旁人一樣令我不滿。政治家和議員們,完全置身制度之內,從不能識其真相,抓住本質。他們空談管理社會,卻不能置身事外來觀察。他們或許有一定的經驗和優點,無疑也發明了些真正的甚至有用的制度,對此我們誠摯地感謝他們;但他們的全部智能和用途都只適用於一定的、不很廣泛的範圍。他們常常忘了,這世界不是靠政策和權宜之計來治理的。

那些不能了解真理更為純粹的源泉的人,不能追溯更為遙遠源頭的人,總不失明智地一心奉行《聖經》與《憲法》,並滿懷敬畏和謙卑,從中汲取養分;然而那些把它看作匯成各個湖泊的源泉的人,卻要一再整裝上路,繼續前進,到最後的源頭去朝聖。

在美國,這不曾出現過有立法才幹的人。在世界歷史上,這樣的人也鳳毛麟角。演說家,政治家,雄辯家,這樣的人數以千計;可他們中間卻沒有人曾開過口講過,誰能夠解決當下的惱人的問題。我們喜歡雄辯是因為雄辯本身,而非是因為它會說出真理,激發起英雄主義。我們的立法者,還不曉得自由貿易、聯邦以及正直對於國家的價值。他們沒有才智和天資,能理解稅收與財政,工商業與農業這些相當瑣屑卑微的問題。若我們只靠議員們在國會的機辯詞鋒來引領指導,卻不理會人民合乎時宜的經驗和實際有效的抱怨,美國就再不能維持自己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的地位。《新約全書》已經寫出來一千八百年之久了──或許我沒有權力這樣說──哪裡有這樣的立法者,具有如此的智慧與實踐天才,能夠讓自己成為照亮立法科學的光芒?

 

政府的權威,即使是我願意服從的權威──因為我樂於服從那些比我淵博、比我能幹的人,而且在許多事情上,我甚至樂於服從那些不是那麼淵博、也不是那麼能幹的人──也還是不純正的權威:從嚴格、正義的意義上講,權威必須獲得被統治者的認可或贊成才成立。除非我同意,否則它無權對我的身心和財產行使權力。從極權君主制到限權君主制,從限權君主制到民主制,這個進步就是通往真正尊重個人的方向的進步。即使中國的哲學家,也智慧地認識到:個人是帝國的基礎。難道民主,正如我們所知的民主,就是政府進步的盡頭了嗎?難道不可能進一步承認和維護人的權利了嗎?除非國家承認個人擁有更高的、獨立的權力,而且國家的權力和權威是來自於個人的權力,並且在對待個人方面採取相應的措施,否則就絕對不會有真正自由開明的國家。我樂於想像國家的最終形式:它將公正地對待所有的人,尊重個人就像尊重鄰居一樣。如果有人履行了鄰居和同胞的所有職責,但卻遺世獨立,冷眼旁觀,不能被它接納的話,它就坐臥不寧,寢食不安。如果,一個國家能夠結出這樣的果實,並且聽任瓜熟蒂落,那麼它就為建成更加完美、更加輝煌的國家鋪平了道路,那是我想像到、卻在任何地方都不曾看到的國家。